雷速体育在4月9日发布消息,中国足协已经公布了第五期的裁判评议。在这次评议中,涉及到中乙联赛的两个判例得到了特别的关注。
判例七,发生在中乙联赛第3轮,兰州陇原竞技与山东泰山B队之间的对决。比赛进行到第63分钟,兰州陇原竞技队在前场掷出界外球,球进入对方罚球区后,双方队员开始争抢。争抢过程中,兰州陇原竞技的队员倒地。然而,当值的裁判员并未对此做出犯规的判罚。
对于这一情况,评议组在仔细研究了单一机位的视频后,达成了一致的看法。从视频中可以看出,山东泰山B队的两名防守队员进行了包夹防守,其中内侧的防守队员可能触到了球。而攻方队员的倒地可能与内外侧两名防守队员的接触有关。但根据现有视频的判断,这种接触并不足以构成犯规。因此,评议组支持了裁判员做出的不犯规的判罚决定。
另一个判例是中乙联赛第3轮,泰安天贶与长春喜都之间的对决。比赛第33分钟,泰安天贶的9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头顶球,而长春喜都的8号队员则用脚踢球。同样,当值的裁判员并未对此做出判罚。
评议组在分析了此情况后认为,在双方争抢时,球的高度已经处于可以用脚争抢的合理位置。从现有视频上看,长春喜都8号队员在踢球时并未踢到泰安天贶9号队员的头部,并且在踢球后立即收腿,没有附加的犯规动作。因此,评议组也支持了裁判员做出的不犯规的决定。
这两个判例的评议,展现了中国足协对裁判工作的严谨态度,也为今后的比赛提供了更为明确的判罚依据。